《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要求,要在全面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完善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将农房等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定着物纳入农村权籍调查工作范围,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实地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完成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等上建筑物和构的籍调查测量权状况,完成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籍调查和权籍测量等工作。
1从垂直方向、四个倾斜方向获取多个视点和视角的影像,通过内业数据处理生产出基于影像的三维模型,通过相关数据处理软件,利用三维模型直接或间接的获取房屋边长及附属设施的位置坐标,在精度满足“房产界址点精度要求”的基础上,绘制地籍图。
2依据调查成果资料,参照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宅基地调查成果的图形和属性等信息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3倾斜摄影数据空中三角测量使用多视角联合平差,联合平差需要充分考虑影像之间的几何变形和遮挡关系,将垂直下视影像和倾斜影像进行混合平差。
以三权发证数据库为基础,将农房补充调查数据,利用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建库系统建立数据库,并导出或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屋调查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成果。
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首次登记,权属调查成果要在自然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将导出的或实地填写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屋调查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打印,实地逐户进行签字确认。
利用无人机航摄影像制作的调查底图,应用于工作布置和权属调查。由于影像现实性强、直观,便于工作计划和调查路线的设置,同时土地权利人更易识别和判读,提高了调查效率。